相关内容列表
徐汇区公办幼儿园2020学年第二学期中、大班幼儿插班登记须知
2020年领取一级申报表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2019年初级职务聘任工作
2019年徐汇区幼儿园对口居委会
徐汇区关于2019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2018年初级职务聘任工作通知
一张图看懂徐汇区公办幼儿园登记流程
2018年徐汇区幼儿园对口居委会
徐汇区关于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徐汇区教育局高级教师职务与一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转发: 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通知
2017年徐汇区幼儿园对口居委会
徐汇区关于2017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徐教〔2015〕16号徐汇区托儿所、幼儿园2015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徐汇区幼儿园对口居委会
徐汇区托儿所、幼儿园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徐汇区关于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4-15  作者(来源):徐汇教育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教 育 局

徐教幼〔2021〕1号


徐汇区关于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现就本区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三)信息登记

    1.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拟报名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均需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4月23日12:00至4月30日24:00

    登记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2.区级平台预约时间

    拟报名徐汇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均须登录徐汇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预约现场审核验证时间。

    预约时间:5月17日10:00至5月21日22:00

    预约网址:https://xhye.xhedu.sh.cn

    3.幼儿园现场审核验证

    (1)本区户籍幼儿根据《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验证材料。“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原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验证时间:5月22日至5月23日

    (2)外省市户籍幼儿根据《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验证材料。“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原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验证时间:5月22日至5月23日

    (3)本区户籍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孤独症(自闭症)、脑瘫等各类特殊幼儿,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由区特教指导中心备案(联系电话:54191521)。中重度智力障碍幼儿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验证报名;其余各类特殊幼儿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咨询评估后,由幼招办安排进入相应的幼儿园就读。

    现场验证需携带材料:

    (1)本区户籍: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户口簿(2021年4月15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籍的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徐汇区、且至2021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正常续签顺延的居住证视为同效)、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港、澳、台: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情况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

    持有本市户籍,但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1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簿、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拟报名徐汇区民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可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招生热线了解报名方法。

    (二)本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按照区域招生工作要求,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三.招生纪律

    (一)各幼儿园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法,应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规定进行招生入园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二)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区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三)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区幼招办、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网址:http://zsks.xuhui.gov.cn/

    咨询电话:54361439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中、高考及国定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54665780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2021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2021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4月15日

公布徐汇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4月15日

幼儿园公布2021年招生简章

4月23日—4月30日

适龄幼儿完成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5月17日—5月21日

适龄幼儿完成区级平台预约报名

5月22日—5月23日

幼儿园现场审核验证

6月上旬起

幼儿园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