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事干部:
大家好!
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即将开始,对此项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1、今年的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理解清楚后再进行布置。
2、今年工作要求的几个要点再强调说明如下:
(1)今年上报成果除提交原件外,还需注意:
*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详见附件2)
*视作发表的(目录详见附件3),则不需另外的证明。
*交流的,需提交相关证明。(同往年)
(2)学校审核个人网上提交的电子稿,要注意做到:
*与原件完全一致,其中要隐去单位及个人名称
*文档名称即成果名称,如有单位及个人名称须隐去
*电子文档结尾,只要另起一行注明“某年某月发表,或某年某月交流”即可,不要有其他文字说明。
(3)时间节点
请于6月14日前上报书面材料,同时上网提交电子稿。
3、特别注意:
(1)非正规期刊发表 —— 退回
如1:原期刊已改名,提交的期刊仍用原名且发表日期在改名之后,为非正规期刊发表。
例 《学问》改名为《东北史地》
如2:正式期刊有多版本,提交的期刊版本不符,为非正式期刊发表。
例 《读写算》无教研版
(2)论文内容与申报学科不一致或内容相关性小——退回
如3:提交的论文为练习指导,则为非教科研成果。
上述举例为去年申报退档的情况,请各位人事干部务必认真审核,确保提交的教科研成果的真实有效性。
友情提醒:
此工作至关重要,请务必告知全体教师。
局人才服务中心
2017.5.23
相关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