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徐汇区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布置,徐汇区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将对辖区内的民非登记的托幼园所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检查范围:
二、 年度检查时间:
三、 年度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对照《上海市托幼园所办学等级标准》、结合《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不断完善保教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保障每一个幼儿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依法办园、规范管理。
(二)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园所保教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幼儿伙食费、代办费的使用情况及规范收费情况等。设施设备、教玩具的资金投入情况。
(四)教职工及负责人的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
(五)食品卫生及卫生保健方面的情况。
(六)安全消防及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一)采取实地年检与电子签章网上年检方式相结合进行。
(二)
(三)4月至5月中旬,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抽查形式进行实地年检。
五、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如违反下列规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年度检查为不合格:
(1)消防验收不合格。
(2)负债经营。
(3)超出活动业务范围经营。
(4)无理由不参加年度检查。
(5)各类群众举报、违法违纪。
对于年检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将依法予以网上公告。
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徐汇区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