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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6-04-15  作者(来源):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幼〔20162

 

 


2016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为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规范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现就2016年徐汇区学前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和徐汇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履行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办园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基本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当本区户籍生源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由招生部门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三、招生对象

2016年招生对象为:2012912013831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四、报名和登记时间

2016年徐汇区报名与登记时间分为三种类型:

1本区户籍幼儿到对口幼儿园报名。

时间:514

2非本市户籍幼儿到附近幼儿园做信息采集登记。

时间:5月15日上午

3、本区户籍幼儿选择市级示范幼儿园网上登记

时间:59上午1000512上午10:00

登陆徐汇教育网(http://zs.xhedu.sh.cn)。

五、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薄(2016415日之前入户,含2016年4月15日)、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对口的幼儿园进行报名。(详见附件二:《2016年徐汇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口地段表》)

幼儿园将根据招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情况进行排序,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录取数时,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2、本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集体户籍属于徐汇区,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幼儿园在安排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的基础上,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照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等条件排序,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园所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值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6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值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6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

3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其他情况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儿童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幼儿出生证、有效动迁证明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六、主要招生政策

1、确保本区户籍儿童入园

(1)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父母一方或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一方在户籍内)与居住地(产权人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就近入园,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学额数时,且愿意服从统筹的实行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2)对于本区户籍人户分离、或者户主和产权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适龄儿童,且愿意服从统筹的实行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2、外省市来沪适龄儿童依据顺序优先的原则,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而定。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的适龄儿童,其在本区购房者优先。

(2)港澳台、外籍人士子女在本区购房优先。

3、市级示范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招生本区户籍幼儿。家长可以选择一所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面谈,不接受线下报名。

七、招生咨询

1、如需了解各园所的办园特色、师资队伍等情况,可点击徐汇学前教育网(http://youer.xhedu.sh.cn)。

2、咨询电话:54665786  54665785

(周一至周五8:30—16:30)

 

附件一:2016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二:2016年徐汇区公办幼儿园对口居委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

 

 

 

 

 

 

 

主题词:2016  幼儿园  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印发

                                             (共印2份)

附件一:

2016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415

公布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15

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59-512

示范幼儿园网上登记

514-515

幼儿报名和信息采集

6月中旬起

区内统筹协调,确定各幼儿园幼儿人数,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二:

2016年徐汇区公办幼儿园对口居委

 

编号

园名

对口居委

1

襄一幼儿园

慎成、肇家浜、襄南、建新、息村、桃源村、嘉善、永康、张家弄、复中、复永、兴武、华康、武康

2

五原幼儿园

上海新村、东湖、金波、延庆、陕新、新乐、复襄、淮海、安福、春华、淮中、建岳、太原、永太、永嘉新村

3

汇星幼儿园

天平、高安、康平、吴兴、宛平、德昌、广元、衡山、安亭、徐汇新村、张家浜肇谨、零陵、科汇、启明、沈马、王家堂、南赵巷、殷家角、汇翠、名园

4

乐山幼儿园

乐山一村、乐山二三村、乐山四五村、乐山六七村、乐山八九村、文定、汇站、交大、世纪豪庭

5

淮西幼儿园

番禺、南丹、柿子湾、潘家宅、陈家宅、虹二、虹交、西塘、

东塘

6

枫林幼儿园

日新、日二、日五、日六第一、日六第二、大三、大四、康巨、茶陵、景泰、恒益、西木南、西木北、枫林、江南

7

平江幼儿园

平江、肇一 上影、日七、大五、医清、四季园、肇清

8

东一幼儿园

东安一村北、东安一村南、安康、振兴、张东、爱华、汇园、

东安二村一、沈家里、船厂、东安四村 兆丰、谨斜、东安花苑

9

龙山幼儿园

天一二、天三、天四、宛南一二、宛三、宛四、宛五、宛六

庄家宅、黄家宅、华容、龙一、龙二、徐汇苑

10

龙华幼儿园

上缝、强生、东蔡、狮城、佳友、华富、宏润花园、漕溪四村(单号)、丰谷、云锦、机场、尚海湾、盛大、民苑、丰谷三居委

11

龙二幼儿园

俞一、俞二、俞三、龙华新村、周家湾、汇龙

12

吴中幼儿园

古宜、长春、桂林苑

13

阳光幼儿园

滨江 、樟树苑、龙六、东泉、张家园、叠加苑、龙水、绿邑

翠苑、鑫龙苑、天龙苑、聚龙新苑

14

龙南幼儿园

龙一、龙三四、龙五、龙七、龙龙家园、誉仁苑、悦兴苑、

绿邑新苑

15

漕溪新村幼儿园

金谷园 、南一村一、南一村二、漕溪三村、漕溪四村(双号)、宾阳路、凯翔、龙漕、嘉萱苑、漕东 、馨汇南苑(南宁路)

16

望德幼儿园

康健、习勤、薛家宅、西街、科苑、九弄、中海、梓树园、月河

17

瑞德幼儿园

汇成一村 汇成二村 汇成三村 汇成四村 华东二居委、楼园、

金牛、挹翠苑、罗城、光华苑、汇澜园、金塘

18

益思幼儿园

田林一二村、田林五六七村、千鹤三、千鹤五、田林八九十村、田林十三村、田林十四村、田林十一村、爱建园、万科华尔兹、新苑一二、新苑三四、新苑五六七

19

东兰幼儿园

古一、古二、古三 东兰、航天新苑、星联、 虹南(桂林路漕宝路、钦州路)、虹星 、永兆、乔家塘、高家浜、漕河泾开发园区(临)

20

樱花幼儿园

月季百藤、樱花园、茶花桂花、丁香迎春、玉兰园、党校、紫

荆园、欣园、海上华庭、紫鹃园、联莘、牡丹园、玫瑰园

21

康乐幼儿园

康乐小区、桂二、十八街坊、桂康、师大新村、康宁强(康宁坊)、冠生园

22

长海幼儿园

长顺海、长虹坊、长青坊、长丰坊、长兴坊、金桂苑

23

康沁幼儿园

寿昌山、寿祥坊、康宁强(康强坊)、康兴花园、桂林西街101弄、寿益坊

24

长一幼儿园

长桥一村、长桥五村、闵朱、上中、舒乐

25

长二幼儿园

长桥新村一、长桥二村、长桥七村、长桥六村、上中路289弄、上中路483弄、平福兴荣苑、和平、龙州、梅陇十一第一、梅陇十一第二、陇南、闵秀

26

长三幼儿园

长桥三村一、长桥三村二、长桥四村一、长桥四村二、长桥八村

27

园南幼儿园

园南一村、园南二村、园南三村、汇成五村、华东一

28

梅陇幼儿园

梅三、梅六、梅苑一、梅苑二、凌云

梅四、理工一、理工二、华理苑、书香苑、家乐苑

29

梅二幼儿园

梅陇五村、梅陇七村、 梅陇八村、梅陇十村、梅九、阳光(部分)、长陇苑

30

华建幼儿园

华建、建华村、北杨村

31

位育幼儿园

华泾四村、华泾五村、漓江山水、联合居委

32

果果幼儿园

华欣家园、华发、馨宁、大桥、明丰、名苑、华臻、

龙吴路2038

33

星辰幼儿园

徐汇新城、罗秀新村、罗秀二村、罗秀三村、华馨公寓、

华滨家园、华沁家园

34

徐汇实验幼儿园

中海瀛台、百龙、港口

35

徐汇印象幼儿园

印象旭辉、华阳、沙家浜

36

逸夫幼儿园

正南、东荡、南站居委(临)

37

盛华景苑幼

盛华景苑、华泾绿苑、光华

38

艺术幼儿园

锦馨苑、钦北、怡桂苑、华利公寓、小安桥、华鼎广场、

千鹤二四

39

田六幼儿园

田林十二村、田林三四村、古四

40

紫薇幼儿园

桂平路123弄、海上名邸

41

上海幼儿园

老沪闵路728弄、上中路100弄、天等路259

42

乌南幼儿园

区域内自主招生

43

科技幼儿园

区域内自主招生

44

宛南实验幼儿园

区域内自主招生

45

机关建国幼儿园

区域内自主招生

 

 

区域内幼儿园所对口居委会(包括居委辖区内的路段、新村、小区、公寓等)招生地段,如有布局调整将作更动;如部分学校在招生时班额数满时,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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