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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2008年)
2006-12-29  作者(来源):徐汇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2008年)》(沪府办发[2006]30号文)精神,结合本区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成绩与挑战
    徐汇区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起步阶段,是徐汇教育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时期,徐汇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基本形成0-6岁托幼一体化的早期教育体系,0-3岁早期教育普及率达86%,3-6岁儿童入园率达100%;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同发展的格局;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有2所市示范园,3所区示范园,12所一级园,1所市名师培养基地,2所市课改实验基地园;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扩大园舍28,255平方,改建食堂6,192.5平方,所有公办幼儿园安装了报警和电子门警系统,实现信息化的“园园通”;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教师和园长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分别为62%和74%,其中本科学历分别为12%和36%,培养了1名特级校长、2名特级教师,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为46%。徐汇区被命名为国家级“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实验区”。
    徐汇区学前教育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学期教育资源不够,园舍规模不大、达标率偏低,生均占地不达标比例高达62%,明显低于市级标准,不能适应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的变化;优质资源数量不够,办园水平存在南北差异,优质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择园矛盾比较突出;领军人物数量不够,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骨干和特色教师的培养机制不完善,人才梯队还未形成,领军人物的培养任务十分艰巨;后勤队伍补充不够,供需矛盾突出,员工年龄偏高、工资偏低,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与教育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以园所达标为基础,内涵发展为重点,扩大优质资源为核心,构建面向0-6岁儿童的现代化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建设,实施“整合资源建设园所、明确目标培养骨干、课改引领创建特色、深化改革多元办学”等措施,普遍改善办园条件,完成达标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基本形成均衡配置的合理布局;普遍提高教师学历,改善后勤员工的整体素质,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队伍培养机制;普遍提升办园水平,鼓励园所办出各自特色,基本形成丰富多彩的办园特色系列;普遍推进机制改革,促进各级各类园所的健康发展,基本形成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达到“硬件好、师资强、特色多、机制活”的整体建设目标。
    具体目标:
    1、普及幼儿教育。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3-6岁适龄儿童入园率为100%,对残障儿童入园实现“零拒绝”;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及其家长100%接受4次以上早教指导服务。
    2、园所达标建设。加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力度,通过对区属资源的整合,区域资源的调整, 确保全区80%的幼儿园园所达到88标准;加强规划统筹,力争公建配套新建园所至少达到95标准,建设若干所05标准的新园所。
    3、加强队伍建设。90%的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0%达到本科学历;建立人才培养梯队,强化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整体素质优秀的骨干教师;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保健教师、保育员和营养员,建立后勤队伍委托培养机制,缓解供需矛盾。
    4、促进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办园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方针,深化转制改革,引进优质资源,形成办园体制多样、办学特色互补、园所等级分层的合理布局,满足社会对0-6岁早期教育的不同需求。
    5、发挥示范作用。加强示范园所建设,创建一批示范园所。发挥示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完善示范园对各类普通园的带教机制,推动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80%以上的幼儿园办园水平普遍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整合教育资源,完成园舍达标率
    1、确保公建配套资源。新建小区要按照人口和用地规模配置幼儿园设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建成的公建配套幼教资源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确保幼教资源不流失,满足地区居民子女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
    2、合理调整区域资源。统筹区域内的托幼园所资源,通过对托幼园所的改建扩建、园所置换、资源拆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托幼园所的达标率。对南北两片教育资源进行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内托幼资源在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和园所数量上基本达到均衡。
    3、统筹规划内部资源。通过对教育系统内部中小幼职教育资源的整体规划,根据解决入园高峰的主要矛盾,通过资源整合,扩大幼儿园的办学面积,提高达标率。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对布局调整中暂时出现的闲置资源,优先安排用作0-3岁儿童的活动基地。
   4、适当控制幼儿规模。对部分不能通过资源调整解决达标的园所,采取适当缩小规模。减少班额等方式,扩大生均面积,提高达标率。
    (二)标准配置设施设备,提高办园现代化水平
    1、加强食堂建设。按照卫生和安全的标准,严格常规管理,建设标准的幼儿园食堂。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幼儿生活条件,提高幼儿在园生活质量。
    2、配置活动设施。根据二期课改的要求,增加对教具学具和玩具的配置,创设与儿童年龄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3、改善活动场所。结合基建大修,对幼儿园室内外活动场所进行整体规划,尽量增加活动面积和“软地”面积,为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提供条件,增强幼儿体魄,培养幼儿“阳刚之气”。
    4、建立信息网站。适当配置适合幼儿需要的信息技术设备,满足幼儿对现代信息技术了解的需求。为所有公办幼儿园建立网站,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加强家园联系;鼓励社会办园建立网站,提升服务质量。
    (三)完善队伍培养机制,提升师资整体水平
    1、提高学历水平。通过提高入职门槛和加强职后培训等措施,使90%的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30%为本科学历,比全市标准分别高出5%和10%。
    2、完善培养机制。实施优秀管理人才和教学骨干认定机制,明确培养目标,建立培养对象成长档案,加快优秀人才的成长。探索保教人员培养方式,在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发展社会人员职业培训,加快对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以及从事3岁以下学前教育服务育婴师的培养。完善园本研修制度,开展全员职后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3、发挥专家作用。建立教育视导和教学指导机制,整合多方资源,组建专家团队,实施团队式和个别化的带教和指导,从办园管理、教学业务、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提升园长的管理水平和骨干教师的教育能力。
    4、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托幼机构“二教一保”的人员配置标准,优化幼儿园保教队伍结构.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实施用工制度改革,制定相关政策,通过人才派遣方式,配置保育员、营养员等相关人员,缓解后勤队伍供需矛盾。加强专业培养,提高后勤人员持证上岗率。探索设立专项职称评定的机制,保持保健教师队伍的稳定,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四)实施二期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推进课程改革。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深入推进二期课改,总结“百课工程”的经验,组织“百题工程”的研究,推进“范式工程”的开展。积极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教学活动,突出幼儿素质启蒙教育,促进幼儿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
    2、争创办园特色。积极鼓励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认知规律,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探索,通过形成特色项目,争创办园特色,形成丰富多彩的特色教育体系。
    3、课题统领发展。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革新为发展服务”的总课题要求,开展现代化学前教育新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统领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设立相关分课题研究,组织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提升区域学前教育的整体服务质量,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4、发挥信息优势。进一步充实提高徐汇学前教育信息网的水准,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之间互动,提高保教质量。加强与国内外学前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扩大信息渠道,交流实践经验,促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五)发展早期教育事业,建立覆盖区域体系
    1、建立区域网络。建立0-3岁早期教育机构覆盖街镇的网络,100%的社区开辟早教宣传平台,建立早教指导记录卡,组织实施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2、发展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各界开设各种层次的亲子教育机构,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科学育儿指导,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需要。开展对亲子教育机构资质认定的研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
    3、加强队伍建设。以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组建早教人员队伍。动员部分幼儿教师转任专职人员,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织社会人员参与早教服务,组建兼职队伍队伍,满足早教事业发展需要。
    4、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区早教指导服务中心,在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行使行业指导的职责,加强对早教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机构开展早教服务,完善区域科学育儿的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完善领导体制。区政府承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责任,建立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区长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房地局、规划局、人口计生委、人事局、财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统筹学前教育工作,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2、加强行业管理。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受联席会议委托,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办公室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学前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表彰机制,对办园成效显著的幼儿园所,定期组织表彰,推进区域整体办学水平。
    3、加强评估指导。组建由教研、科研、培训、督导以及特级教师等人员组成的专业指导队伍,对各园所办园水平和队伍建设实施过程性的指导和评估。加强对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和专项指导。公办幼儿园每年一次绩效评估、每三年一次全面督导。
    4、完善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幼儿园管理基金会,加强视导和专项检查,管理和引导民办园所的健康发展。严格实施年检制度,促进民办幼儿园所的规范发展。
    (二)制度保障
    1、加强统筹管理。区政府将本计划的目标要求,纳入《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之中,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采取具体措施,优化幼儿园的布局结构,满足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提升保教队伍水平、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2、完善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特色项目和基地建设评估指标,推进年度重点工作;推广教育系统的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外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和评估。
    3、开展专项督导。督导室负责制定《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标准,建立专项督导制度,每年对各相关部门和托幼机构的工作目标作专项考核;根据阶段要求,对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工待遇和教育质量等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实现。
    4、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后勤人员托管机制和培训制度,为幼儿园后勤队伍建设提供数量和质量保障。
    (三)经费保障
    1、安排专项经费。根据达标建设的要求,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园所布局的建设和资源调整的补缺,确保达标任务的完成。  
    2、完善收费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逐步提高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幼儿园设备设施的配置水平。
    3、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保持与中小学教职员工的同等递增水平。
    4、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专项督导,对实施《行动计划》作出显著成绩的学前教育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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